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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阶段性降电价政策 两网承诺不向发电企业传导

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业委员会 浏览 453 次 | 发布时间:2020-02-25

 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据测算,此次降电价政策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590亿元。


通知决定,进一步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将2月7日出台的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随后,国家电网发布了《国家电网坚决贯彻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 八项举措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的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专题研究出台八项举措,以坚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减免电费约489亿元,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国家电网明确表示: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南方电网公司在前期已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供电服务保障六条举措基础上,第一时间研究出台五项措施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将为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企业减免电费106亿元,本次减免电费全部由南方电网公司承担,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