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能源要闻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行业资讯

通知公告 能源要闻 专家观点 政策法规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业委员会 浏览 306 次 | 发布时间:2021-03-29

3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意见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
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以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人民银行牵头,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