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9日,荷兰核能事务主管大臣德巴特(Jo-Annes de Bat)在致议会下院的信函中公布了该国核电发展路线图,目标到2050年通过新建大堆、部署小型堆(SMR)以及鲍塞尔(Borssele)核电厂(485MWe)验收的方式,实现核电总装机容量达7GWe的目标。
路线图明确荷兰政府首期规划新建两台大型核电机组,首台机组预计2030年代末投运。
同日,德巴特还转交了电网运营商滕特公司(Tennet)的一项研究报告。该报告对在鲍塞尔现有厂址扩建新机组的可行性提出重大质疑:若在此新建反应堆,配套高压电网升级改造及其他配套工程成本高昂。
政府本次更新的规划方案,对后续核电规模扩容路径的表述更为灵活。德巴特表示,扩容方案除规划第3、4台大型核电机组外,也可布局小型堆堆群。无论最终选用何种堆型组合,新增核电装机容量目标均为3.2GWe。
政府考虑以小型堆替代部分大型机组,这与2026年1月联合政府的计划声明出现明显调整。此前声明延续上届政府承诺,计划至少新建4台大型机组。
路线图同时提出,荷兰政府将探索由私营投资商牵头的小型堆项目,以此扩充核电装机。
德巴特表示,后续将出台决策,确定是否为首批小型堆建设项目提供政府支持,并制定对应的项目准入资质规范。
为完善荷兰“核能生态系统”,德巴特提出可为先进堆项目提供支持,如Thorizon公司的100MWe级熔盐堆项目,以及海事工程公司Allseas公司的25MWe级海陆两用高温气冷堆项目。
腾特公司的研究报告着重指出鲍塞尔厂址难以新增大型核电机组,核心矛盾在于:当地现有海上风电项目,叠加两台大型核电机组新增的3.2GWe装机容量,将产生富余电力,需远距离输送至荷兰国内其他区域。
滕特公司建议,新建大型核电机组不应选址在鲍塞尔核电厂所在的泽兰省,可考虑埃姆斯哈文(Eemshaven)厂址,或是在荷兰全国分散布局小型堆。
荷兰上届政府曾因当地民众反对,将北部沿海的埃姆斯哈文从4处大型核电机组备选厂址名单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