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管道激光去污验收标准征求意见通知

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业委员会 浏览 次 | 发布时间:2020/04/07

核电站管道激光去污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站管道激光去污验收的场地选择、测量仪器选择、测点布置、测量方法、环境干扰因素剔除、管道吊装、现场测量人员防护和设备防沾污等技术要求及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站控制空间放射性弯管、直管和不规则弯管激光去污验收的测量方案,包括场地选择、测量仪器选择、测点布置、测量方法、环境干扰因素剔除、管道吊装、现场测量人员防护和设备防沾污使用过程中技术要求和规范。其它行业的管道激光去污验收也可部分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252-2009    γ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规范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 34138-2017  辐射防护仪器 环境、电磁和机械性能要求

JJG 393-2003     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和监测仪检定规程

GB/T 10320-2011  激光设备和设施的电气体

NB/T 20385-2016  核电厂大件吊装通用技术要求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控制空间

核电站范围内,为防止放射性气载污染物的扩散,具有包容形式且小于300m3的立体控制空间。

2.2 管道

核电站放射性回路的管道。

2.3 管道去污

针对表面存在放射性污染的管道进行去污。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要求

去污后管道外表面要求无可直接剥离的污染物,内表面要求金属底色可见,无明显锈蚀。

3.2 测量要求

3.2.1 测量仪表

必须使用电站校准过的仪表。采用两台不同的仪表测量,相互验证测量数据的可靠性,两台仪表测量差别范围应在±5%以内。

3.2.2 测点选择

采用对称布点的方式,在管道两边出口各设置两个测点。

管道外表面前后上下四个面各均匀布置测量点。根据管道长度可增加测点。

3.2.3 测量方法

在测量前必须将去污后管道单独吊往厂房内低本底区域,减少环境本底对测量数据的干扰,。同一位置采用测五次平均值作为剂量率最终数据。对于管道洞口及内部,可采用延长杆和探头进行数据采集。测量应符合JJG 393-2003 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和监测仪检定规程。

3.2.3 管道吊装

管道在施工和验收阶段都需要吊装到指定位置,采用专用夹具或吊带来进行。使用吊带进行作业时,管道切口较锋利位置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吊带。吊装作业应符合 NB/T 20385-2016核电厂大件吊装通用技术要求。

3.3 验收要求

验收的主要方法就是通过剂量率测量数据的对比来确定去污的效率和效果。

3.3.1 环境干扰因素剔除

环境本底、、仪器误差都会造成测量数据可靠性的降低,测量应符合 JJG 393-2003 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和监测仪检定规程,设备验收的环境本底应尽可能低,以保证验收数据的准确性。

3.3.2 现场人员防护

现场人员必须按照电站要求,佩戴相应电子剂量计,并在作业时必须严格防范放射性污染风险。电离辐射防护部分应严格执行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3.3 测量仪表防护

在进行接触式测量时,应对辐射测量仪表包裹,避免仪表沾污。 


征求意见时间4.3-5.10,意见回复邮箱:shinan@cgnpc.com.cn

上一篇:捷克新建核电机组框架协议推迟签署
下一篇:英国新威尔法核电项目规划申请再度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