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核监管机构批准泰梅林3、4号机组建设许可

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业委员会 浏览 次 | 发布时间:2020/11/11

 2020年11月5日,捷克国家核安全办公室(State Office For Nuclear Safety)发布声明称,该机构已向CEZ电力公司签发有关在泰梅林(Temelin)核电厂建造两台新机组的修订版许可证。

据了解,2014年10月,CEZ正式获得两台1700 MWe级新机组建设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底。2020年8月22日,CEZ重新提交泰梅林3、4号机组建设许可证申请。

CEZ发言人Ladislav Kriz表示,捷克政府及该公司更倾向于优先在杜库凡尼(Dukovany)厂址新建1台装机容量最高达1200 MWe的核电机组。该厂址4台VVER-440机组将在2035~2037年间关闭,总装机容量1992 MWe。
2020年7月28日,CEZ和捷克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其中说明了双方在杜库凡尼5号机组建设项目中所担任的角色。根据协议,CEZ将负责新机组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融资,并最迟在2024年底前选定反应堆主要供应商。捷克政府则承诺将加快审批流程,最终实现新机组能够在2029年前动工,并在2036年前投运。

 

2014年,因捷克政府拒绝为泰梅林新机组提供电价担保,CEZ取消了两台新机组的招标计划。但根据捷克在2015年11月批准的核电发展战略,到2040年,杜库凡尼和泰梅林厂址将共计新建3台机组。

上一篇:英国罗罗与美国、捷克公司签署小型堆合作协议
下一篇:“华龙一号”通过欧洲用户要求(EUR)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