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典议会(Riksdag)正式批准政府提交的为新建核电机组提供国家援助的提案,新法案将于今年8月1日生效,届时有意向的企业可开始申请援助。
瑞典现任中右翼联合政府自2022年10月执政以来对核能采取积极立场。2023年11月,该政府公布路线图,计划在2035年前建成至少相当于两座大堆的新核电装机容量,并在2045年前实现最多10座新大堆投运。
2025年3月27日,瑞典政府向议会提交法案,提出关于国家支持核电投资的新法律。该法案提议为新核电机组提供国家贷款,并建立差价合约电价机制。这些贷款旨在降低新核电项目融资成本,贷款总额限定为相当于4座大堆对应装机容量(约5000MWe),且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新核电机组须位于同一厂址,且总装机容量至少为300MWe。一旦新机组投运并获得满功率运行许可证,即可签订双向差价合约。
此外,瑞典政府已于2023年12月任命权经济学家马茨·迪伦(Mats Dillén)负责制定并提交新建核电机组融资和风险分担模型。模型设计必须确保最迟到2035年实现至少2500MWe核电装机容量投运,相当于两座大堆。
2023年8月,迪伦研究团队提交报告指出,调查显示,私人投资商对新核电项目的商业考量与社会经济效益之间存在结构性偏差。基于效率原则,国家有必要对核电投资给予支持。迪伦提出的融资和风险分担模式由3个主要部分组成:政府专项贷款(降低项目资本成本)、政府与核电企业签订双向差价合同,以及风险收益共享机制(为投资商提供最低股权回报率)。
报告认为,该组合机制通过降低资本成本,可在经济性层面有效促进核电新项目建设。